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对重大涉外问题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及上级外事领导部门汇报。

2.负责与上级外事部门及国(境)外有关机构、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开展与国(境)外学校的校际交流活动。

3.负责国际合作、港澳台合作等项目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涉外人员保密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保障涉外国家安全及保密工作,负责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5.负责教师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的制订及相关事务的办理。

6.组织、参与重要的外事接待活动。

7.负责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8.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外事工作。

9.负责做好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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