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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5-30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按照《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暂行办法》(陕机电职院发〔2019〕18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报人需符合《办法》(附件1)中所列认定条件。本次申报中,申报人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按认定条件中第6条执行。

二、认定对象

(一)学校所有专业课教师(含专业基础课),认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各二级学院。

(二)行政管理岗位教师以理实一体化课程或实习实训课程课时认定的,认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任课所在的二级学院;行政管理岗位教师以证书认定的,认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教师发展中心。

三、认定程序

(一)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认定条件中涉及证书的,各二级学院应对照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核实无误后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二级学院印章。

2.符合认定条件4的,应有二级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分别加盖印章),格式见附件3

3.符合认定条件5的,应有二级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分别加盖印章),格式见附件4


(二)各系(教研室)依据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初审后报各二级学院。

(三)各二级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小组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对符合双师素质教师条件者签署审核意见,并填写《部门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5),连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四)教师发展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审批,确定人选。

(五)公示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六)下发“双师素质”认定文件,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申报表》、《汇总表》、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202368日中午11


附件:1.《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暂行办法》

2.《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二名)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证明材料

4.“近五年有三年时间从事理实一体化课程或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证明材料

5.《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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