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按照《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暂行办法》(陕机电职院发〔2019〕189号)(以下简称《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报人需符合《办法》中所列认定条件。
二、认定对象
(一)学校所有专业课教师(含专业基础课),认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各二级学院。
(二)行政岗位教师以理实一体化课程或实习实训课程课时认定的,认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统一交任课所在的二级学院;行政岗位教师以证书认定的,认定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三、认定程序
(一)4月10日前,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认定条件中涉及证书的,各二级学院应对照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核实无误后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二级学院印章。
2.符合认定条件4的,应有二级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分别加盖印章),格式见附件2。
3.符合认定条件5的,应有二级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分别加盖印章),格式见附件3。
(二)各系(教研室)依据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初审后报各二级学院。
(三)4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小组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对符合双师素质教师条件者签署审核意见,并填写《部门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4),连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报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四)4月22日前,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审批,确定人选。
(五)公示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六)下发“双师素质”认定文件,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1日